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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启动“双能级”工作机制 拓宽罪错未成年人回归路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让每一个孩子“向阳而生”,是未检工作永恒的主题。犯了错的孩子,也有机会按下人生“重启键”。为助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构建“双能级”工作机制,“第一能级”帮助社区矫正未成年犯回归社会,“第二能级”帮助刑满释放未成年犯回归社会。

  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沈阳市儿童福利院举办“双能级”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法治培训活动。来自和平、沈河、铁西等九区全体儿童督导员、各街道选派的儿童主任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

  “检察+社区”,主动融入市域现代化治理。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事关社会内生稳定。在活动致辞中,检察机关负责人详细阐释了“双能级”工作机制的目标意义、构想由来和工作计划,旨在通过完善帮教措施和保障机制,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重启人生”。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长期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第一线”,他们熟悉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探索实施检察+社区“双能级”工作机制、加快未成年犯再社会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与社区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增进协同,立足社区“微单元”,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检察+民政”,强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活动中,检察机关为沈阳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颁发聘书,聘任其为“双能级”工作机制助力员。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检察机关以司法保护融入政府保护的积极探索,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以政府、司法“双引擎”推动保护工作模式的具体落实,是健全完善沈阳地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生动实践。

  “普法+培训”,有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活动最后,城郊地区检察院干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解读,并结合参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及实际需求,将普法与培训相结合,既以案释法介绍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分类,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等常见犯罪的构成要件,又详细讲解实际工作中处理涉及未成年人问题应当遵守的工作原则,呼吁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强化对刑满释放未成年犯的情况摸排、统计分析、教育帮扶。

  

  沈阳市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犯再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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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2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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