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某电缆企业涉嫌刑事犯罪,经检察机关启动企业合规考察工作后,已完成整改达到合规经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合规考察结果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企业经营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年初,于洪区检察院办理公安部督办重大伪劣电缆系列案件,涉及企业多达20余家,其中涉案人员贾某某成立沈阳某电缆公司,2020年至2023年期间销售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线,在其公司库房内扣押伪劣电缆线600余盘,鉴定价值2000余万元。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照该公司销售明细表中提及的其他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合力重点打击伪劣电缆行业,已办理伪劣电缆案件7件12人。
于洪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对涉案人员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其中于洪区内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生产合格电缆,检察机关决定启动企业合规考察制度,该企业在第三方评估组织专家组的监督下进行合规整改,按期整改完毕并通过考察。检察机关在对企业回访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通过合规整改购置了新型生产及质检设备,强化生产及质检流程,制定了完善的购销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运营有档可查、有规可依,真正做到了实质合规。
案结事未了,于洪区检察院还联合区行政机关对区内电缆企业抽查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行业对标整改,并将企业合规整改的经验向全区电缆行业进行推广,初步实现行业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