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民生所盼,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3月,该院联合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行动。经现场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发现辖区内菜场部分经营者销售的泥鳅、黄鳝存在恩诺沙星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人类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药物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危害人体机能。
办案检察官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现场检查 该院针对上述问题,依法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单位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该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截至目前,被监督单位已检查农产品经营户147家,快检212批次,抽检9批次,发现问题14个,在辖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教10余次。 食品安全源头是关键。该院在履职中还发现辖区多家蔬菜、水果种植企业,存在未落实生产记录制度的问题。生产记录制度要求农产品生产者,如实记录农产品生产过程,采摘时间等,是对农产品溯源、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制度。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对区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与区相关单位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该院的监督下,被监督单位专门制作生产记录本,发放到辖区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对企业执行生产记录制度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今年6月,该院办案检察官回访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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