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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养老金账户 “终本”三年终执结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现在生意难做,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欠款居然能收回,感谢法官帮我渡过难关。”近日,文某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2020年3月,李某雇佣文某打水井,完工后,双方经结算,李某尚欠文某劳务费15000元,为此,李某向文某出具了一份《欠条》。之后,文某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应向文某支付劳务费15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文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收入来源,且长期外出,无法联系。执行法官遂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文某,文某明确表示暂无法提供李某的财产线索,在征得文某同意后,法院依法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同时向文某告知如有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发现财产线索也会依职权恢复执行。

  2024年6月初,文某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现在经济困难,且该案“终本”已过三年,李某此时应该具备偿还能力,虽然无法提供李某的财产线索,但希望法官再次深入调查核实。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调阅该案纸质卷宗,发现该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李某欠款时58岁,现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便决定前往社保部门调查,发现李某已开始领取养老金,遂依法冻结了李某的养老金账户。

  七天后,几年未露面的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债务,但其体弱多病,希望文某放弃利息。执行法官遂召集双方进行和解,李某一次性向文某支付了劳务费15000元,文某同意放弃利息。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执行工作中经常遇到找不到人、查不到财产、财产无法处置等情况,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往往成为历史积案,造成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质疑。“终本出清”就是要解开“执行不能”桎梏,想方设法让法院判决落地见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下一步,新干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终本出清”专项行动执行力度,积极创新执行措施,深挖财产线索,严厉打击拒执、逃避执行等行为,对“终本”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最大程度得到“真金白银”的兑现。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17/2024071758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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