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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部署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 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质增效”行动,将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融入“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 完善陕西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专栏,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语音连读与指读等服务

  ■ 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选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工作

  ■ 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养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涉养老服务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要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质增效”行动,将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融入“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完善陕西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专栏,提供老年人大字版、语音连读与指读等服务。

  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选派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进点工作。将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纳入老年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推行优办特办,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简化优化受理审查程序,确保老年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养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涉养老服务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全省律师开展敬老爱老惠老活动,重点为困难老人、失独老人、独居老人等群体送温暖、献爱心。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敬老月”、重阳节等时间节点,大力弘扬尊老爱幼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地民政、老龄部门要将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作为今年老龄工作的重点内容,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合力为老年人提供普惠、精准、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记者 杨小玲)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5/14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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