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中和人民法庭,映入眼帘的是法庭门楣上“公正、为民”的水书。藏青民族色、鱼图腾、“睢”字标识……法庭处处可见水族文化元素。中和人民法庭地处三都县南部,辖中和、周覃、九阡3个大镇,共46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15.81万人,主要聚居水族、布依族群众,少数民族人口占99%。法庭共有干警6名,其中水族干警5名,布依族干警1名,也因此被当地群众称为“任睢”(水语音译“水族”)法庭。
近年来,中和人民法庭立足民俗民情,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上用真情,在创新司法为民上用真心,在深化基层诉源治理上用真招,以“枫”解水家事,以“桥”连水家情,建立“法官+网格”诉讼服务网络、成立“绣娘调解室”、开展“双语法庭”巡回审判......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少数民族地区法庭助推社会治理的新路径,用司法浇灌民族和谐之花,绘就乡村振兴新“枫”景。
借网格力量 助诉源治理
“两年多的血汗钱,没想到还能拿回来,太感谢法官了……”今年5月28日凌晨,三都县人民法院大门外,6名水族群众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后,拿着辛苦钱有说有笑地离开了。
这起拖欠劳务工资的民事纠纷,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今年3月,三都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蒙胜翠法官到辖区村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时,当地的村支书反映,村里的6名水族群众两年前到外县茶厂务工,一直没拿到工资。由于这些水族群众缺乏法律意识,只留有老板高某的联系电话,没有其他字据凭证,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自认倒霉吃哑巴亏……
2024年5月27日晚,当调查得知茶厂老板高某正被拘传到法院执行局履行其执行案件的还款义务时,蒙胜翠第一时间联系村支书,并带着6名水族群众从村里赶到法院执行局。在蒙胜翠的组织协调下,双方就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圆满化解。
“中和人民法庭是一个典型的乡村法庭,需要处理辖区内的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等各类纠纷,案件琐碎、繁杂,而接触的当事人一般文化程度较低、诉讼能力不高。”蒙胜翠说,因此我们更多地将工作做在诉前。
借助乡亲与网格的力量让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努力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该法庭依托乡村振兴战略网格管理体系,借助辖区46名网格长、588名网格员、25名人民调解员等基层力量,建立“法官+网格”诉讼服务网络,将基层矛盾排查工作与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及时掌握辖区群众矛盾纠纷苗头,及时主动就地化解纠纷。2023年以来,通过网格摸排、联合化解纠纷97件。
同时为充分发挥网格员在诉源治理中的“前哨”“堡垒”作用,中和人民法庭制定了“网格吹哨,法官报到”机制。此外,在中和人民法庭指导下,辖区内的所有行政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每个村至少培育了1名“法律明白人”。
通过“法官+网格”的模式,借助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乡村调解队等“慧眼”与力量,法官积极上门为有需要的群众解决问题,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形成诉讼的比例。2023年以来,中和人民法庭联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200起,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35.10%,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以善俗良习促定纷止争
“今生有缘做夫妻,双方都应要珍惜……”日前,在中和人民法庭的家事调解室,传出阵阵朗朗上口的水族山歌,中和人民法庭邀请绣娘调解员参与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调解时,即兴唱起了一段自编的山歌,用以缓和现场紧张的气氛。
该离婚案件的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是家住中和镇的一对夫妻,依照当地风俗成亲,直到张某生下儿子后双方才补办结婚手续。婚后,张某需要一边照看孩子一边靠制作马尾绣补贴家用,因为手艺不错,张某加入了镇上的“水族马尾绣协会”。随着收入提高,又常常外出参加展演活动,造成了丈夫王某的心理不平衡,称她挣的钱都不干净,还采取过激行为威胁她,于是,不堪忍受的张某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离婚案件优先调解的原则,组织男女双方家族到场,主动邀请村民委员会、水书先生以及绣娘调解员等参与调解,调解员们以水家善俗良习,绣娘调解员现场唱起“劝夫妻和睦”的水歌,对双方当事人谆谆教导。最终,两人和好回家,一桩因旧习俗引发的家庭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法庭案件大多是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的琐碎事项,处理这些矛盾纠纷的方法也大有不同。”法官蒙胜翠介绍,在水乡,他们讲传统、重习俗,“水书先生”在水乡民间地位很高,水族山歌、劝歌具有感化、劝世的特点。中和人民法庭借助水书先生、绣娘的智慧与经验,将水家文化习俗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将柔性化解矛盾作为工作的重要遵循,在群众中调和烟火气。
据了解,中和人民法庭6名干警都熟练掌握汉语和水语、布依语,通过开展“水语法庭”“布依语法庭”巡回审判,同时建立“法官+村‘两委’+寨老”民族特色调解机制,成立一支群众信得过的特色调解队伍,联合“水书先生”等乡贤参与纠纷调处。6名马尾绣传承人成立“绣娘调解室”,组建由女法官、司法所女干部和妇联主席等成立“水乡巾帼调解队伍”,开展多方联动,通过情理法融合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3年以来,“水书先生”绣娘调解室,水乡巾帼调解队共调解案件275件,调解成功180件。
同时,辖区有近7万外出务工群体,相对集中在浙江安吉、江苏常州,中和人民法庭与安吉县法院建立“浙里水乡”家事纠纷跨区域司法协作,并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成立驻安吉家事纠纷调解室及驻常州家事纠纷调解室,设置家事纠纷调解专线,对家事纠纷案件先行调解,异地线上调解,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省外。驻江苏常州、安吉家事矛盾纠纷调解室,2023年来,累计为三都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65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61余件。
此外,中和人民法庭牢牢抓住司法服务“民情线”,为方便‘农忙时节’‘上班族’及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及时参与诉讼,推广‘夜间法庭’式审判模式,通过‘夜间法庭’‘夜间调解室’‘夜间立案’等诉讼服务,用“不打烊”的诉讼服务,跨山越川地守护老百姓的幸福。
人间烟火气,最浓是法庭。中和人民法庭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各方面,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从“不动”向“流动”转变,让人民群众在“急难愁盼”问题的现实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润民心 抓前端治未病
“重婚有违民法典,包办买卖不对路。朝三暮四不可取,养老育儿是义务”“起房建屋依政策,占用农田属违规。学好用好民法典,共同振兴新农村”.....走在寨子和乡镇赶集路上,总能听到群众手机里播放着关于民法典等水歌,群众边听边跟着哼唱几句。
“学法”和“懂法”是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前提。辖区许多群众爱好唱歌但是又识字不多,中和人民法庭邀请本地歌仙,以山歌为载体,将《民法典》等法律内容转化为少数民族歌词内容,以民歌形式在少数民族传统节假日活动上推广“山歌”普法,通过绣娘传唱、以点带面的形式,将法律规定、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唱进更多水族群众心里,让普法山歌唱响水乡大地。
绣娘韦应丽说:“通过水歌传唱的方式普法,听一遍就能明白普法内容,多听几遍还能跟着哼唱几句,对法律知识更感兴趣,让群众真正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在三都县中和镇雪花湖社区马尾绣一条街,法官向经营管理者们细致讲解涉企法律法规,为企业在合同签订、马尾绣流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把脉开方”,指导企业诚信经营,规避风险,为保护非遗文化提供司法保护。
将司法服务由“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在村寨农家、田间地头,法官就地开庭,现场解纷,庭后释法,吸引村民纷纷前来旁听。在偏远乡村设置巡回审判点,通过常态化巡回审理方式,公开审理宣传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依法惩治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生而不养等不良风气,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邻里和睦”等文明乡风,促进移风易俗,实现了“办结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2023年以来,公开审理涉彩礼、相邻、赡养、抚养纠纷案例375件,发放《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婚约彩礼典型案例》手边书1500余本,婚姻家庭、彩礼、子女抚养、相邻等纠纷明显减少。
此外,法庭干警通过定期联系社区网格员、妇联、绣娘调解员等到村寨开展院坝家庭教育宣讲、上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通过用以拉家常、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例子提升祖辈家庭教育理念和观念,宣传鼓励家庭美德,促进小家和睦、大家和谐,助力基层家庭建设。
让司法更亲民、诉讼更便民、服务更惠民,这就是中和人民法庭干警对辖区群众作出的承诺。下一步,中和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贴近乡民的“岗哨”作用,为水乡治理献策出力、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在少数民族山区点亮“天平之光”,同筑族群和谐“幸福圈”,共画团结进步“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