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早日实现承平高速通车,近日,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久新的统筹指导下,平谷法院执行局成功先予执行一起案件,满足了“大七环”工程建设的迫切需求,切实以司法实践助力平谷区高质量发展。
承平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G95(首外环)的组成部分,该工程项目列入北京市重点工程计划,已全线开工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平谷区某土地承包人王某临时变卦,拒不腾退被征用的土地,导致部分施工点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案件移送执行后,平谷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了强制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两日内清理完毕被征用的土地。因被执行人拒绝清理,考虑到承平高速工程修建工期的急迫性和重要意义,该院执行局迅速行动,在副院长张久新的指导下,制定了周全的执行预案,快速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局长许友刚亲自带队指挥现场执行。历经三个多小时的执行工作后,施工队伍成功清理完毕涉案土地的地上物并安装了施工围挡,有效保障了承平高速修建工程的顺利推进。
承平高速修建工程是全面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对平谷区乃至京津冀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先予执行行动保障了承平高速的顺利修建,是以坚实的司法举措、扎实的司法作风为京津冀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动体现。
供图/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