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韶山市高度重视“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引擎作用,推动领导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以“头雁效应”引领“群雁效应”,不断为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水平注入新活力。 “头雁”学法 强化依法决策能力 建立“1+9+X”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立下“硬规矩”,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普法。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将党内法规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培训重点内容,不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述法考法 强化依法履职责任 全面推行《韶山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连续三年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年终集中述法全覆盖,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绩效考核体系。 在湘潭市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测评中,韶山市委书记测评结果优秀率100%。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评估检查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内容,加强对学习考试结果运用,将学法考试结果与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学法考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养成学法习惯和用法自觉,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023年,全市92个单位共257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参学率、报考率、通过率均为100%,圆满完成2023年度学法考法工作。注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业水平,每年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内容组织开展培训和考试,全方位检验参考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储备情况。通过培训和考试,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守法普法,强化法治教育培训 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以来,法院发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的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开展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沉浸式”学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近年来,年均组织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00余场次,全市各单位参与旁听庭审3336人次,其中领导班子360人次。把法治教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的必训内容,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的培训必修课。依托农村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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