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湖南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最高院党组、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对《决定》的说明,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吹响了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冲锋号,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解放思想、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全会精神在全省法院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全省三级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领会,各支部要认真学习传达,抓好宣传宣讲、干部培训等工作,与时俱进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指导实践。 会议要求,要分阶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湖南高院党组将按照最高法院、省委部署要求分阶段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第一阶段通过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全会精神。第二阶段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结束后,结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谋划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第三阶段召开全省中院院长座谈会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第四阶段待省委全会召开、出台贯彻落实决定以后,结合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省法院贯彻落实省委全会决定的细化落实方案。 会议强调,要立足法院工作做好结合融合。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湖南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紧扣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能动履职、提质增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全省法院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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