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来自龙某奶奶赠送的“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权益”锦旗,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孙女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让其及时获得赔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7月2日龙某的奶奶来到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孙女申请法律援助,在仔细了解案情后,得知龙某系智力残疾人,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早实现,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潘鸿宇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服务。 在受理案件后,援助律师立即与龙某监护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细节,理清案件脉络,把握案件事实。援助律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及多年的办案经验,向龙某父亲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就目前情况而言,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周期短,不用缴纳诉讼费,在审判刑事部分的同时就可以参与庭审,要求严惩罪犯,但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仅支持物质损失部分,目前损失没有任何相应票据,很难获得较高赔偿数额,同时如果被告人就民事赔偿部分依法支付,将可能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周期长,还要缴纳诉讼费,而且被告人支付的概率比较低。通过利弊分析,龙某的父亲选择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从接受指派到开庭之间的时间不超过一周,时间紧迫,援助律师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经吉首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石某某赔偿龙某各项损失20000元。 这一面锦旗是当事人对吉首市援助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前进的动力。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维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降低受理门槛专门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辟服务“绿色通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 2024年截至目前,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3件,其中民事案件82件,刑事案件111件,接受法律咨询730人次,代书1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53.82万元, 风雨兼程,不忘初心,多年来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承“应援尽援”的服务理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司法惠民、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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