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与最高法刑三庭举办同堂培训
为高质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充电”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切实提升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于7月15日至19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全国法检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同堂培训班。来自全国三级法院和检察院的179名刑事司法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据了解,培训邀请来自最高法、最高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大学等单位的实务专家和学者进行授课。课程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聚焦类型化案件的法律适用和重点罪名的司法认定等进行专题剖析,针对证券犯罪行刑衔接、金融信贷领域犯罪法律适用、涉洗钱犯罪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授课内容不仅注重宏观层面的审查方法、刑事政策的把握,而且注重工作层面若干问题的解决。
此外,培训还专设研讨教学环节,最高法刑三庭、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与学员们围绕当前打击金融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座谈交流,现场答疑解惑,引导学员深入思考,阐释运用“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金融犯罪案件,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培训班为一线干警提供了深入交流的平台,进一步统一了司法理念和标准,不仅有助于凝聚司法合力,规范金融犯罪案件办理,提升司法办案综合素能,而且有助于学员牢固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深入实践“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