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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与铁岭中院深度合作 共建“法治实践基地”揭牌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度合作,共建法治实践基地,日前举行揭牌签约仪式,同时举办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经验与探索报告会。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王维东,党委副书记、院长宋保君,副院长张百杰;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闵宏林;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柴玮,兼职副会长田鹏辉、孙长江;铁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丛世有,铁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贵,铁岭市公安局以及政法各单位的相关领导同志出席揭牌签约仪式。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祖云出席仪式并主持。

  丛世有表示,此次与铁岭法院共建法治实践基地,是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省法学会对铁岭法治建设的强力支撑。该基地的建设,不仅是推进铁岭地区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的一次重要探索,也是推进铁岭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和崭新起点。铁岭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才培育和司法实践优势,与合作方坚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和理论研究,不断汇聚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为辽宁“六地”建设、铁岭“五个基地”建设提供更大的法治支撑和服务,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宋保君表示,“法治实践基地”建设是犯罪学研究会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犯罪学研究会的一大工作亮点。“会院共建”法治实践基地,能够联合开展学术交流、理论研讨、课题攻关、案例研究、案件咨询、人才培养、法治宣传等多项工作。未来,学院将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全力支持“法治实践基地”的建设发展,加大学院与铁岭法院的“院院交流合作”,并通过“法治实践基地”这个平台,共享司法资源,把铁岭法院的经验带出去,把外面好的经验做法带回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共同为平安辽宁、法治辽宁以及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签约仪式前,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韩佳向铁岭两级法院分管刑事工作的院领导、刑事审判庭庭长及法官代表作了题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践与展望”的主题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2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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