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调研督导眉山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时要求
既解案件“法结”又解群众“心结”
近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学锋带队调研督导眉山法院民商事审判“113”重点工作。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陪同调研,眉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仁寿县法院汇报了民商事审判“113”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省高院调研组就执破融合、金融审判、诉前保全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刘学锋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既解案件“法结”,又解群众“心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工作,持续发力“去存量”、源头治理“控增量”,实现“动态清零”;深化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最高法、省高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理念和裁判要求,学习先进经验,创新工作举措,有效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从保障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发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刘锋全面汇报了眉山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和面临的主要困境,以及在提升质效、信访维稳等方面的下一步工作打算。眉山中院和眉山基层法院就未结破产案件的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汇报。刘学锋逐案分析,一一点评,并提出要求:加强府院联动,法院要积极主动汇报,依托政府的力量,共同化解疑难复杂问题矛盾;创新办案思维,办理破产案件不能局限于传统的办案思维、就案办案,要把思路打开,一案一策;发挥“一把手”作用,坚决落实领导包案、专人专班,领导带头攻坚克难,共同化解疑难破产案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