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里山河,七彩盐湖。盛夏时节,运城市盐湖呈现出五彩斑斓的美丽景观,从空中俯瞰,宛若巨型大自然调色板,色彩斑斓,令人陶醉。面对这一方沉淀着古老人文和历史文化的土地,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黄河流域、盐池生态和文物保护一体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力的重点,念好生态经,绘就了一幅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检察答卷。
共建共治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协同战
3月27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与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联合开展小浪底水库库容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践行“检察监督+水政监察”协作机制,切实保障小浪底水库安全运行和防洪兴利效益充分发挥,提升黄河生态治理成效。
这是运城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近年来,运城市检察机关在护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不断探索,通过共建共治,凝聚了保护黄河的司法合力。2021年3月,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黄河河务局在万荣县设立黄河·汾河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打造了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保护平台;2023年3月,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黄河河务局共同签署《服务保障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保护;2022年2月,运城检察机关在13个基层检察院全部挂牌成立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工作站”,共同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协同战。
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作,形成“审判+检察+生态”的司法保护合力,并带头做“协同大保护,建设幸福河”的倡导者、践行者,推动提升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共识。
凝聚合力构建盐湖生态保护大格局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某水库东侧的退水渠内堆积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造成水渠堵塞,泄洪能力丧失,环境污染严重。随后,该院向四个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四机关协同发力共同整改,清理渠道500余米,清运垃圾30余吨,彻底解决了退水渠周边"黑臭水体"问题。
为构建盐湖生态保护大格局,2023年5月26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在盐保中心设立“盐湖生态和文物保护检察工作站”,牵头与6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盐湖生态、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协作意见。同年11月30日,该院与河长办、黄河河务局、运城黄河促进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盐保中心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联合巡护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共同解决千年盐湖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盐湖生态文旅价值和运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传承文明留住三晋美丽乡愁
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证了人类文明河文化的发展进程,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典型代表—传统村落,运城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专项活动。
位于芮城县风陵渡镇西王村西南侧黄河北岸一级台地上,是一处新石器时代的古遗址,也是仰韶文化的特殊类型“西王村类型”文化遗存,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西王村遗址”遭受违法采砂、取土破坏等线索后,积极督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恢复遗址原有历史风貌,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合理调整了保护区划。
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运城市检察机关始终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所需,用检察蓝助力生态美,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进行到底。
来源:运城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