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珠山法庭来到黄田铺镇百美田村,巡回审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四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十余名当地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原告张某某因高速公路征收土地时,征收补偿款分配一事与村民小组之间发生分歧,认为组里的土地征收协议违背了本人的真实意愿,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在与村民小组协商多次无果后,遂起诉至零陵区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发现该案涉及基层村民自治内容,与村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遂决定本案进行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安排在涉案村组,希望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效果。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零陵法院将巡回法庭设到田间地头、设到乡村院落、设到老百姓家门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为营造文明和谐的乡村风气注入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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