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维权”之名行“勒索”之实、以“舆论监督”名义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犯罪情形,其中利用“网络水军”对网暴推波助澜现象尤为引人关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逐渐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平台。与此同时,为了谋求非法利益,一些人也将网络空间当成制造传播涉企谣言、网暴中伤企业的平台。为了壮大网暴声势,一些人在抹黑诋毁竞争对手时还利用起了“网络水军”。如在此次发布的李某某等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中,李某某为了提升营销业绩,不仅安排他人撰写竞争对手虚假负面文章、编写负面评论,还组织“网络水军”进行发布,并通过互评、点赞等方式保持热度,结果造成消费者被误导大量退货,经销商蒙受经济损失,被中伤企业的股价也一度下跌。
由此可见,涉企网暴信息一旦与“网络水军”结合起来,不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破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而且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商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因此,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既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也要依法打击治理案件背后的“网络水军”黑灰产业链。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这起案件时正是秉承了这样的办案思路,除此之外还对李某某所在企业发送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风险提示函,这对净化互联网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其他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我们相信,只要不断织密法律之网,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全链条惩治“按键伤企”者,就一定能以清朗网络空间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而更加有效地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