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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请监督案件”这样办 沈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示范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实战实训培训,对一起民事申请监督案件组织召开示范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李驰观摩并进行评议。

  此次听证案件为闵某某合伙纠纷申请监督案。申请人为闵某某等10人,与被申请人因长途公路客运合伙事务发生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双方当事人众多且争议较大。

  听证会前,沈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研判案件,拟定听证会预案,并向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发送案件报告;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总结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并就新证据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就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询问,并听取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听取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意见。

  听证会历时4个小时,主持听证会的检察官沉着冷静,展现出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快速应变能力,确保听证会程序规范、案件事实清晰、释法说理到位。

  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在听证会前认真审阅了案件报告,听证会上仔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听证会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听证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进一步研究案件,展现出优秀的专业素能及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支持和监督。

  李驰全程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后进行评议。沈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向李驰汇报了全市民事检察工作总体情况,介绍了民事检察工作流程以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具体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2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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