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如何给孩子哺乳、换尿布是很多宝妈要面临的一项挑战。 2024年3月,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某购物中心未配备母婴室,导致一位带娃出行的“宝妈”在公共场所哺乳,希望检察机关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的合法权益。 收到线索后,南康区检察院立即组织部门干警协同“益心为公”志愿者对辖区部分大型商超、医疗机构、车站等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和运行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辖区部分大型商超、医疗机构存在未设置母婴室、母婴室面积过小、无热水供应、未配备婴儿尿布台、未设置醒目的导向标识等建设不规范的行为,无法真正为怀孕和哺乳期妇女提供便利。 “我本身也是一位母亲,充分理解宝妈出行遇到的难题,我们会尽快组织建设母婴室,但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指导。”调查过程中,某商场负责人对检察官表示。 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对辖区商超、医疗机构母婴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予以整改。收到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案涉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监督整改,同时对全区商超、医疗机构母婴室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现场踏勘。截止目前,共督促新建母婴室8个,规范化改造15个,全面提升了辖区母婴出行体验。 “母婴出行困难多,为孕妈和宝妈出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母婴群体权益保护,持续跟踪辖区母婴设施常态化运行情况,避免出现母婴室形同虚设情况,真正让母爱无碍。”南康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