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的处分决定文件未装入本人组织人事档案袋,请及时整改。”日前,鲁山县纪委监委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作出情况说明。
为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走过场,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保障处分决定规范化执行作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重要内容,紧紧扭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向党组织送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明确将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列入报告清单,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避免处分决定拖而不办、处而不决,不断提高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我们围绕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监督检查清单,对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每起案件逐个‘过筛’检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柯璠璠表示,本次检查重点聚焦职务级别和工资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关键环节,采取“七查看七核实”的方式,将监督清单细化为7个方面9条具体指标,通过既查又核的方式精准查找“病灶”。
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行立改,纳入动态管理台账,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共对115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单位、党组织进行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张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