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下硬茬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力倡导清风正气,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抓重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行之有效、针对性强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整治的重点、措施和要求,全面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方配合共同抓”的协调联动机制,精准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项清单,做到“清单化”明责、“菜单式”推进,先后通过召开集中整治推进会、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集中整治主体责任。
抓整改,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坚持把问题排查整改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按照边查边改边提升的原则,督促全市牵头各单位认真对照全市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各领域问题具体表现形式,持续深入自查自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清单台账,找准问题症结,查清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确保真正把深层次问题排查出来、改正过来。
抓成效,全力服务人民群众。坚持以优化党员干部作风、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集中整治工作目标,督促指导牵头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在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得实惠,切身感受到集中整治带来的新气象。
抓警示,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坚持把监督执纪执法作为推动集中整治的有力抓手,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从严从快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的同时,坚持把健全完善制度和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集中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各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真正办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