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原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评查工作,以“全面复盘”的形式对2024年一季度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深度体检”,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提高案件质量。
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各县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0余名业务骨干成立评查专班,对照2023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评查办法(试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试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评查计分细则》等规定,采取调阅案卷、交叉检查、与办案人员座谈交流等形式,随机抽取已办结的立案案件57件,初核案件46件,谈话函询案件44件进行了评查,并对自治区纪委监委2023年考核评查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查发现案件质量问题4类110余件。评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案件承办人和单位,并要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及时跟进督促整改。
近年来,固原市纪委监委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的,建立健全日常评查、年度全面评查、各项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做深做实做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筑牢案件质量“铁门坎”。截至目前,已开展并完成相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10余次,针对评查发现的事实认定、证据瑕疵、案件归档等问题以“一案一清单”的方式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压实各方责任,明确责任部门,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预防再犯作为工作目标,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有效促进案件质量全面优化。深刻理解把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强化审理培训,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补齐短板弱项,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开展以案代训,由经验较为丰富的业务骨干作为传帮带“师傅”,以老带新、以干促学提升业务能力。深化以查促改,明确案件评查与问题反馈整改同步推进,采取“一案一清单”“一评查一反馈”“一整改一销号”方式,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整改,推动实现“评查、整改、提升”闭环管理。(固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