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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异地采购海鲜遇陷阱 民警抓获“大忽悠”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辽宁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杨家沿海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涉及买卖渔获物的诈骗案,金额高达8万余元。

  6月9日18时30分许,派出所接到了王某从浙江温州打来的报警电话,称自己被骗了。

  

  据王某介绍,他一直从事海鲜生意,5月份时,经葫芦岛当地朋友介绍认识了魏某。魏某自称手里的渔获物不仅货源充足,而且价格低廉;期间,他还通过微信向王某发送了照片和视频,其中海鲜的质量非常高。

  王某因一直做海鲜生意,所以清楚当前渔获物价格不菲,能从中获利。随即,他亲自从温州赶至绥中与魏某进行商谈。

  

  在绥中,王某并没有看到海鲜。对此,魏某解释称货刚刚都被卖掉了,但仍有渠道帮王某弄到货。随后,魏某提出需要支付订金,王某便先后5次向其转了81500元。

  转账后,魏某称在大连和威海“有关系”,可以一起去看看货。在大连和威海期间,魏某一直带着王某吃喝玩乐,骗取了王某的信任;因此王某将看货的事完全交给了魏某,自己一直没去过现场。行程接近尾声,魏某称事都办妥了,王某便返回了温州等待收货。

  

  然而,一个月又过去了,王某却一点货也没收到。在多次与魏某沟通无果后,王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开展调查,通过王某提供的微信截图等证据,确定了其中的转账金额,并对魏某进行了传唤。但是,魏某已离开了绥中,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7月2日,民警得知,魏某已经返回绥中,于当天成功在魏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讯问,魏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魏某介绍,他今年26岁,原来从事过买卖海鲜的行当,今年因没有固定收入便心生邪念,对王某进行了诈骗;期间,为了获取王某的信任,他特意去往秦皇岛某海鲜市场拍摄了渔获物的照片和视频,伪装成自己的样品发给了王某;随后,又编造了各种谎言塑造自己的身份和实力,以博取王某的信任。

  当天,魏某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在任何交易当中,都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一旦发现自己遭遇了诈骗,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警方开展调查。

  

   责任编辑:

  黄阳茗


原文链接:https://gat.ln.gov.cn/gat/szyw/tpxw_141449/202408020916532700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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