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5月也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走深走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5月27日,贵州警察学院、贵州省高校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举办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周年暨“民法与公安工作”主题研讨会,贵州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林苇出席并讲话,研讨会由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周军主持。
研讨会现场
林苇表示,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之际,学院召开研讨会表示致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对公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警察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成员,针对公安机关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难案例进行探讨,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执法指引,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与应用。贵州警察学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公安法治研究水平,为法治贵州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贵州省高校风险防控研究中心副主任、二级调研员贾盛荣在“公安执法活动‘依法’与‘寻法’思维养成的方法论”为题的发言中表示。他提出,公安执法人员需要从“为公”的视角,从全局、大面上来学习、理解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地提升公安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人员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桐梓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金传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助力乡村治理”的角度出发,分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推动乡村法治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化解基层矛盾,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从江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三级警长蔡礼辉以“民法与公安工作”为主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民法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他详细讲解了如何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民法原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针对治安调解与非治安调解的警务工作分享了经验。
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教师崔雪莲则从教育教学的角度,探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背景下民法学课程思政变革与探索。她认为,教学理念要打破学科壁垒,在思政学科嵌入民法学课程思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加强对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推动思政教育与专业教学的有机融合。
贵州警察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教师董新新博士围绕“以法育人:新时代背景下的民法典与法学教育”,从文化自信、文化自强两方面针对法学教育的优化路径提出建议,她表示,在新时代背景下,法学教育应更加注重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结合学校建设、发展历程与学科优势,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形式,让学生深入理解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将来从事公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座谈会现场
研讨会现场,与会者纷纷就民法在公安工作中的实际应用、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强民法在公安工作中的实际应用,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还有助于推动公安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据介绍,此次举办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周年暨“民法与公安工作”主题研讨会,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提升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