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之窗 > 走亲访友人忙事多,不忘守护好“一老一小”!

走亲访友人忙事多,不忘守护好“一老一小”!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广东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新春佳节,正是家家户户走亲访友,出门游玩的日子。在这欢乐祥和的佳节里,大家也要时刻牢记,守护好咱们“一老一小”的出行平安。

  请将这份“平安”手册传递给他们!

  步行篇

  1.过马路走人行过街设施

  通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人行过街设施。

  经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经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尽量远离超高、超长的大型车辆10米以上,避开司机视线盲区。

  夜间出行时,尽量穿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以便引起过往司机注意,降低风险。

  2.专心走路不打闹

  步行时,应集中注意力,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和长时间停留。有人行道的,一定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路边(距路缘线1米以内)行走,并注意观察周边来往车辆。遇刮风、下雨或烈日等天气,注意不要让衣物、伞具等挡住视线。

  

  乘车篇

  保持良好秩序。禁止在车内打闹嬉戏,避免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

  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年龄尚小的儿童还需使用合适的安全座椅。

  严禁将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以免与其他车辆、限高杆、树木等发生刮碰。

  不驾驶不合规的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不乘坐超员客车或面包车、非法营运的“黑车”;家居农村的老人外出,不乘坐农用车、货车、电动三轮车等。

  

  骑行篇

  1.符合年龄才可骑车上路

  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者方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者方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滑板车、平衡车、滑板等禁止上路行驶。

  2.老年人骑车上路需谨慎

  老年人出行最好不要骑行两、三轮电动车,可以选择步行或者让子女接送,也可以乘坐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出行。如需骑行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骑车带人、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骑车、不加装遮阳伞等,并时刻牢记走非机动车道。

  3.骑、乘电动自行车都要戴头盔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中骑乘人员的伤亡率。骑乘人员都要购买具备3C认证且尺寸合适的头盔,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bsfw/bmts/content/post_43632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