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涉虚假警情、热点事件、经济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近期,新疆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网络谣言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乌鲁木齐网民刘某在网上编造发布“红山路大街上把人直接从车上拉下来一顿刀,砍人的跑了,救护车都来了”谣言信息。
经查,刘某在听说同事下班路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后,捏造虚假案件谣言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乌鲁木齐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2.伊犁网民李某在抖音平台编造发布“伊宁出现一狠人,50多岁查出来了癌症,以丧失个人信用为代价,为妻儿子女购房并刷爆本人信用卡欠款不还”谣言信息。
经查,李某为博眼球凭空杜撰不实信息在网上发布,伊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3.阿克苏网民古某在网上发布“昨天阿克苏地震,有三个人死了”谣言信息。
经查,古某根据道听途说不实信息编造散布谣言,被多人传播转发,阿克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4.河北网民李某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多平台编造发布“我们团队紧急抵达阿勒泰,客户投入了1000多万修建了200亩的养殖场,现在被征收用于开矿,直接给整个养殖场停水停电强征,导致上万只牛羊的病亡和减产”谣言信息。
经查,李某为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为给事务所账号吸引流量,遂恶意编造谣言博取网民关注,阿勒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5.巴州网民张某在网上编造发布“现在好多跳河的,我们这里一个女孩子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怀疑跳河了,博斯腾湖上玩的气垫船,夏天都是用来拉尸体的”谣言信息。
经查,张某看到“重庆胖猫跳江事件”后,为蹭热点、博取关注捏造虚假谣言信息,巴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如果出现网络谣言,传播范围将不再局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时空,传播速度为几何级数增长。如果任由网络谣言肆意传播,将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甚至会引起社会恐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应保持理性思考,增强防范意识及信息甄别能力,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力度,鼓励网民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举报网络谣言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