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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与百花山签订协议 保障公园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随着法槌落下,一桩非法狩猎案件正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庭审理,50余名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周边群众现场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在禁猎区采用粘网、诱鸟、拍笼等禁用工具捕猎黄腹山雀、红胁蓝尾鸲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官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庭审结束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与百花山管理处签订《百花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共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据了解,《协议》旨在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将从加强生物多样性法治化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供给、强化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加强恢复性司法创新合作等方面为百花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们将持续探索推进‘巡回审判+协同保护基地’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模式,强化府院联动,共同打造生物安全司法执法保护、政策制定、技术支撑、生态修复、信息共享、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领域的多元合作平台。”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谢耀宗介绍。

  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主审法官马婧怡通过刚刚审理的非法狩猎案,为现场群众列举了近些年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重点讲授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倡导大家提高法治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努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增一份力。

  图/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f1/jcdt/202408/t20240806_1666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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