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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政府决策“法治参谋” ——记沧州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科长刘莉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 河北法治报记者 韩志强

  她的工作看似离公众很远,因为工作内容并不为大多数人熟知;但她的工作又离人民群众很近,因为每一分付出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备案审核……参加工作18年来,沧州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科长刘莉通过不懈地砥砺深耕,逐渐成长为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负责的多项工作受到好评。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荣获2021年度沧州市“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称号、2022年度沧州市“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2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偏毫厘不敢安严把“红头文件”审核关

  日前,记者赶到沧州采访时,刘莉正在参加市政府关于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的专题调度会。一个工作日内参加多个政府会议,发表法律意见,辅助领导决策,早已成为她工作的常态。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这些文件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因其具有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且调整对象不特定的特点,如果“带病”出台,其危害性远超具体行政行为。为确保“红头文件”的严肃性、权威性,沧州市政府规定,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常务会议审议。而对政府文件的审核把关正是刘莉职责所在。

  “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定位,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前提。“没有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没有依据不得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是刘莉作为合法性审核人员始终坚持的原则底线。她说,既要保证行政机关的公权力充分发挥作用,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私权利不受侵犯,寻找法律适用和国家政策的最佳结合点至关重要。在审核沧州市某局《关于协调生活垃圾处理费绑定水费的请示》时,她认为相关部门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绑定水费”的诉求不合法,通过厘清多层法律关系,划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建议市政府慎用行政手段干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的建立,及时叫停了不当行政行为,防止了额外增加企业负担情形的出现。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2023年,沧州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继续位列全省第三,京津冀协同发展、港口建设、城市更新、招商引资、民生项目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无不需要行政决策“定调导航”。全年刘莉共完成政府文件和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核617件,出具书面意见1050条,意见采纳率100%,从源头保障了政府风险可预见、政府承诺可兑现、政府决策可操作。2023年在全省合法性审核业务培训会上,刘莉代表沧州市作典型发言,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全省合法性审核优秀案例评选中,沧州市送选的5个案例全部入选,在所有参评单位中入选案例最多、质量最高。

  千万锤成一器扎实开展行政立法

  “良法善治,助力发展”的思想理念,是做好工作的坚实基础。自2016年3月沧州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刘莉负责起草了《沧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审核听取意见工作规定》《沧州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沧州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文件,筑牢了全市行政立法的“四梁八柱”。

  在立法工作中,刘莉坚持“急用先行”,坚持“小切口”立法、开门立法。立管用的法是刘莉始终坚持的立法理念。在起草《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办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因职责分工产生分歧。她多次组织研究讨论,多轮协调沟通,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将问题全部消灭在市政府集体审议前,实现了制度设计更加合理、更加实用。在拟定《沧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过程中,她结合“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立法调查问卷,广泛倾听民声、征求民意、汇聚民智。截至目前,沧州市共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9部。

  干一行爱一行不断提升思想境界

  “事成于行,业贵于专”的职业操守,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核、行政立法都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性工作,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性工作,必须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必须把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放在心上,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抓在手上。”正是基于这一认知,刘莉在强化党性修养的同时,注重学习积累,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国省政策文件都是她学习的重点。

  动力源于责任与热爱。自2005年从事政府法治工作以来,她在本职岗位上持续深耕,快速成长。行政管理工作量大面宽,自由裁量空间大,特别是处理很多带有改革探索性质的复杂涉法问题,无法通过简单对比法律条文得出是否合法的结论,只有在深研上位政策的基础上,深入领会法律精神,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才能作出是否合法的明确结论。想要高质量完成政府文件把关,刘莉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她平时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机会,不浪费任何碎片化时间,不让存疑问题停留在一知半解,甚至日常生活中都不忘专业知识的积累。她说,坐在火车上,看到窗外绿油油的麦田,脑海里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耕地保护、土地用途等法律常识;看到田地里还建有厂房,会自问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走在大街上,看到建设工地,会在心里默念建设工程相关政策规定……凭借“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执着专注,她的专业素质不断提升,在工作中真正实现了全面掌握、深刻领会、自如运用各位阶法律法规,高质量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或完成立法任务。

  “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在刘莉工作日志的首页,工工整整地写着这几个字。她说,就是要以此时刻勉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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