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头盔出行极不负责,鉴于您是首次被查,我们不处罚,希望您以后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今天,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公安局交巡警四中队岗亭外,中队长刘杰劝导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 2023年来,湘西州各行政执法单位主动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定出台发布本部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推动27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免罚轻罚事项清单983项。吉首市创新探索包容审慎、首违不罚等行政执法监管新模式,变“严罚式”为“容错式”,彰显执法温度。今年上半年,吉首市以“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51994起,其中不予处罚43628起。 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道路交通安全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制定驾驶人不按规定停车、未使用安全带、未戴安全头盔等8项首次违法警告清单,深化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今年以来,该队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010起。 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先告先改、减少执法处罚介入;制定并下发对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及零散摊担的管理要求,明确“首违不罚”工作原则;制作首违不罚告知单,对首次违章、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整改的当事人,采取教育为主方式劝导;建设并使用“智慧城管”首次违章行为数据库。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首违不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畜禽交易市场等具体方面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首违不罚,有助于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减少执法争议,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吉首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冷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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