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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北湖检察:“走访核察+公开听证+不起诉” 让“准大学生”的梦想继续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精准监督意识,把准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定位,用心用情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北湖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丁某涉嫌诈骗案,经承办检察官审阅案卷、全面了解案情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丁某系在校高三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便注册账号装作卖家在“闲鱼”APP虚假出售电动车,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先后骗取3人共计9150元,获得资金后大部分用于生活消费。

  案件移送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正值高考发榜放榜期,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犯罪嫌疑人丁某,询问其高考考试情况,丁某表示自己被某学院体育旅游专业录取。考虑寒窗苦读数十载,为了挽回迷途中的丁某,承办检察官远赴山东省兖州市对丁某的家庭情况、学校学习情况等进行走访调查,深感丁某家庭培养一名大学生的不易。

  

  承办人结合目前案件情况,发现丁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积极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了能够实现丁某家人的期望,让丁某有机会进入大学完成学业。8月2日,北湖区检察院就丁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杰宏主持听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参与听证。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与会人民监督员认为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彰显了法治力量,传递了司法温度。

  

  “谢谢大家对我的宽容,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听证会后,丁某向承办检察官赠送“严谨高效办实事、尽职尽责暖人心”锦旗表示感谢。

  检护民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坚持“三个善于”,以精益求精的检察服务和履职能力搭建检察与人民之间沟通的桥梁,让人民感受到检察为民的热情与温度。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2/97/14161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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