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两所一中心 合力解“薪”愁
□戴振康 关丹丹
近日,福州晋安法院运用“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84万余元的劳资纠纷,将纠纷就地化解、诉讼止于未发,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在7月份的联席会议上,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一庭两所一中心”成员单位像往常一样,开展信息互通,对矛盾纠纷进行常态摸排时,晋安法院新店法庭获悉了一起劳资纠纷。林某已达退休年龄,福建某置业公司拖欠其工资、补偿金、福利待遇等84万余元,林某催讨未果,向新店派出所寻求帮助,派出所根据“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将纠纷流转至综治中心进行化解,目前林某正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天会后,新店法庭审判团队第一时间与司法所、综治中心对接,深入了解案情,靠前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在纠纷调处现场,审判团队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及意见,以情讲法、以法唤情,同时结合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释法析理,分析诉前调解相较诉讼程序的优势,并就双方矛盾焦点逐一沟通。最终,在审判团队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林某与福建某置业公司握手言和并达成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高效、圆满化解。
纠纷调结后,审判团队趁热打铁,以这起劳动争议为切入点,现场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专项培训。新店法庭陈洁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为人民调解员详细解读劳资纠纷相关法律法规,以辖区内常见劳动争议纠纷为例,“手把手”带教分享调处经验做法,以案释法、以案促学。
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生动形象,针对性和实用性强,不仅让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掌握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法和技巧,既为调解员“充电”、也为人民调解“赋能”。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