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按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总体部署安排,全省各地交警部门组织民警、辅警走进企业、村屯、社区、广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拓宽安全宣传覆盖面。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逐渐攀升,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加大,长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及时跟进,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客运公司,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构建和谐美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民警组织驾驶员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等对驾驶员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他们还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车辆和驾驶人资料台账,落实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外卖行业配送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近日,梨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外卖企业配送站,向企业负责人和外卖骑手进行“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根据夏季道路交通出行特点,结合“一盔一带”、交通法规知识和事故案例,向外卖骑手们讲解了不戴安全头盔、边打电话边骑行、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8月5日,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客运公司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活动,从源头上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夏季道路交通特点,利用宣传挂图、宣传彩页、安全即时贴向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员及乘客讲解“三超一疲劳”、酒驾、“病车”上路等各类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全面提升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净化夏季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8月5日,辉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辉南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社区居民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讲解的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强调了电动自行车按规定上牌、靠右行驶、违法载人、不超速、不逆行的重要性。他们还结合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向群众深入剖析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的严重危害,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8月2日,长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员走进马鹿沟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安全时刻跟“警”脚步。
“现在天气炎热,喝点冰啤酒很解暑,但大家要记住,千万不能喝酒后驾车。”活动在民警的叮嘱声拉开序幕。结合夏季村民的出行特点,民警以“拉家常”和“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向村民详细讲解酒醉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速行驶、农村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车辆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及夏季出行注意事项。
8月5日,乾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广大群众集中外出健身、遛弯的特点,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井方广场,积极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现场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电动车、三轮车驾驶员“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叮嘱广大群众夏季出行注意事项。他们还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深度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面对面向群众重点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其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送工车、商混车、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洮南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内大型建筑工地进行摸排,深入辖区项目建设工地,集中组织交通负责人、企业员工和车辆驾驶人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针对工人交通出行特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民警重点讲解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车辆超员的危害,告诫大家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交通陋习,自觉做到不乘坐无牌、报废、改装等不合法的车辆,不开无牌无证车上路,不酒后驾驶,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
为全力做好辖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结合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安排,汪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百草沟镇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广大农村群众宣讲骑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劝导群众在日常出行过程中,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