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立,快审,快执!”日前,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16个工作日内“交叉执行”,高效执结涉企纠纷。西市区法院锚定“涉民生、小标的”,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被执行人及所经营的企业切实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调解执结,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矛盾突出执行搁浅
张某与营口市某纤维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营口市某纤维有限公司向原告张某给付货款9.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因营口市某纤维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站前区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矛盾突出,继续执行难度较大,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顺利推进案件执行,站前区法院在该案符合交叉执行的条件下,上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对该案指定执行。最终,营口中院作出裁定:指定由西市区法院执行本案。
抽丝剥茧锁定症结
6月25日,西市区法院对该案予以立案执行,承办人为西市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邢路。邢路收到案件后,对卷宗进行了详细审阅,与站前区法院就执行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沟通。
每一天,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都是漫长且痛苦的煎熬,被执行人经营的公司也将陷入举步维艰的困境。捋清案件来龙去脉后,邢路分别联系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当面沟通。经了解,申请执行人生病卧床,急需该笔执行款,而被执行人企业效益不好,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邢路多次沟通后,发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争议点在于利息给付。“肩扛的是责任,温暖的是民心”,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后,邢路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
化繁为简兑现权益
因被执行人仍在经营某中小企业,邢路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企业走访、协商,并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发展的角度,向公司负责人释明该案标的虽然不大,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给公司造成失信的法律后果。同时,邢路耐心听取申请执行人妻子的心声与意见,同时向她详细阐述了采取的种种执行措施,并如实反馈被执行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其间,邢路多次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双方之间搭建起理解与沟通的桥梁。
该案从6月25日立案到7月16日结案,16个工作日,不仅及时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更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对被执行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了“保民生+护营商”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