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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体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其他院领导,以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

  参加读书班的领导同志参观了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纪念馆,观看了《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重温革命先辈奋斗历程,回顾党的纪律建设历史,以史为鉴、知史明纪,进一步提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全体人员深感震撼、深受警醒。

  在研讨交流环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认真开展交流研讨,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遵守各项纪律的首位,对标对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刻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着力推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四个服从”等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树牢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以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要严守党的廉洁纪律,涵养廉政风尚。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践行司法为民。准确把握“人民检察院”的“人民”属性,始终严守群众纪律,始终牢记“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坚持民生所望就是检察所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要通过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法治力度和温度解决一批人民群众的关心事、操心事、烦心事,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要严守党的工作纪律,规范履职用权。把严守工作纪律作为人生大事来看待,作为检察职业道德操守的最高准则来尊崇,争做严守工作纪律的先锋模范。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对标先进创一流的主动性,围绕“站排头、争一流”工作目标和“明责任、提质效、创品牌、强素能”总要求,聚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强化法律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要严守党的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严明生活纪律,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塑造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党员干部要带头锤炼道德品行,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歪风。要在生活中对照《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检视自身、校准偏差,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守“生活关”,守住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会议指出,下一步要持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牢记纪律规矩是“顶梁柱”要求,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组织意识,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继续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学细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打好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检察攻坚之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2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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