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运用“支持起诉+多元调解”方式,成功促成5人劳务合同纠纷达成诉前调解,劳动者的烦“薪”事得以解决。 2024年4月,李某等5人受雇为王某、龚某从事房产销售推广业务,期间王某、龚某未支付工资。在李某等5人前往县人社局寻求帮助时,依托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武宁县检察院收到该线索反馈。 接到线索后,该院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队前往人社局了解李某等人被拖欠工资有关情况,并会同人社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宣讲法规政策,释明法律后果,促成欠薪者当场进行工资核算,并出具了工资欠条约定支付期限,为下一步提起诉讼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撑。 工资欠条不是终点,检察官持续关注该事件的欠薪进展。7月11日,因欠薪者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工资,李某等5人向该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12日,该院审查立案,并帮助申请人草拟民事诉状并依法支持起诉。14日,为确保劳动者权益得以更快实现,减少当事人诉累,检察官与法官多次沟通,确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薪资纠纷,并派员参与调解,最终达成诉前调解协议,5位农民工3.42万元劳务工资有了着落。 在办案该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贯穿支持起诉工作始终,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状态,多方联动,共护“薪”安,实现劳动群体保护“最大公约数”。 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与县法院、人社、司法联动协作,灵活运用“支持起诉+”工作模式,确保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发挥最大效能,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已累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余件,帮助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被家暴妇女维护权益、追回劳动报酬、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做实“检护民生”实事,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