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检查 > 当朋友带着这样的“礼物”来你家做客

当朋友带着这样的“礼物”来你家做客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当邀请朋友来家中做客,本应是分享幸福、诉说衷肠的欢乐时光。但如果朋友带上了这份特殊的“礼物”,你将如何应对?近日,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容留朋友吸食毒品的案件。

  家住赣州市章贡区的小清与小花(系未成年人)是闺蜜。2024年的一天,小清邀请小花到自己租住的房间玩,小花又带了小草一起过来,三人到了小花的出租房后,小花拿出自己的上头电子烟(含依托咪酯成分)邀请小清一起吸食,小清明知该上头电子烟系毒品,见身边的朋友都吸食,为更好的融入“朋友圈”,便与小花、小草一起吸食。几天之后,小清与小花又在该出租房里吸食了一次上头电子烟。

  经审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以小清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清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食、注射毒品场所的行为。本案的上头电子烟是一种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毒品。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容留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吸食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恶心、头晕、易怒、记忆空白等症状,大剂量吸食会出现精神障碍,一旦超出身体耐受范围时,甚至会造成死亡。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慎交友,出门在外,一定要有“防人之心”,特别是对“加了料”烟、酒、饮料等,要勇敢说“不”,千万不可尝试。如果身边有吸毒恶习的朋友,请主动远离,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13/20240813592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