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6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900余人;不捕7000余人,不捕率33.7%。共决定起诉25400余人,不起诉7200余人,不诉率22.2%。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6.7%;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0%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900余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800余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900余件,监督采纳率达98.9%。 3.刑事抗诉。共提出抗诉10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70余件,占法院审结总数的86.9%。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6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500余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900余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00余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790余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立案侦查60余人,其中直接立案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0余人,机动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10余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10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2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0余件。抗诉改变率81.3%,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38.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96.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91.3%。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00余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共办理支持起诉案84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660余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裁定再审后改变7件(含积存),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98.9%。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96%。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0余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00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7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800余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 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800余件,检察建议整改率9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共提起公益诉讼11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10余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90余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90余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00余人。 六、知识产权保护 (一)刑事检察情况。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均为100余人。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 七、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30余件,对175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