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踏层峰辟新天。 站在继往开来的历史关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角响彻神州大地。 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用最快速度、最优效能引导全省政法干警凝聚共识、增进合力,把握政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以政法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贯彻工作的实效,赣法云客户端、“江西政法”微信公众号策划推出“设区市党委政法委书记谈——新征程 深化改革谱新篇”专栏,请全省11个设区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谈学习贯彻举措,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政法力量。今日刊发《宜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法领域改革不断激发政法工作现代化新动能》。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法领域改革 不断激发政法工作现代化新动能 ■宜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李晓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系统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阐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并专门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单列章节进行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宜春政法系统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决定》提出,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良好的社会治理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矛调中心)一体化、实体化、实效化、实战化运行效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上报、跟踪、反馈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矛盾问题。 当前,金融、房产物业等领域矛盾问题易发高发,这些矛盾风险有的积累时间长、涉及面广,是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要坚持预防为先理念,促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扩面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矛盾风险定期排查分析、重要节点会商研判制度,做到第一时间收集掌握信息、预防化解矛盾。要开展涉稳突出问题攻坚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坚持综合施策,依法依规逐一推动攻坚化解,严防新矛盾变成老问题,有效遏制增量。要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坚持抓节点带动平时、以平时支撑节点,分类分级制定重大节点应急处突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是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决定》提出,要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打、防、管、控、建、治”各项措施,创新打击治理新型犯罪机制手段,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以及“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开展基层治理突出问题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突出问题整治,在加快办案进度、加大“打伞破网”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求实效。 四是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发展和安全。 《决定》提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政法护企28条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出户籍、交管、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领域新措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全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围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等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全力护航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