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从陕西省高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报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其中,陕西法院2篇裁判文书、4场庭审榜上有名。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发挥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和庭审水平,全面构建文书、庭审质量控制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经初评、复评、总评等阶段选拔,共有100篇裁判文书、100场庭审脱颖而出,获评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其中,省高院1篇民事类裁判文书、安康铁路运输法院1篇行政类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省高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镇安县人民法院的4场民事类案件庭审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通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对标优秀文书和庭审,总结经验、检视问题、寻找差距、着力提升,以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和高标准的庭审活动助推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让裁判文书和庭审真正成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法治文明的“宣传书”“展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