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文昌法院东路法庭法官刘玉龙的调解下,一起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最终调解离婚。该案中,东路法庭发出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避免双方当事人离婚对未成年子女产生不利影响。
“婚虽然离了,但爱还在,我们仍然是一家人。”女方阿丽(化名)表示,离婚后对孩子的爱不会少。
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
阿丽与阿明(化名)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二人常为鸡毛蒜皮的琐事发生争吵,并自2022年5月起分居至今。阿丽无法忍受这种婚姻状况,于2023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承办法官进行调解后,阿丽决定再给阿明一个机会,并向法院申请撤诉。在之后的生活中,二人的关系并未改善,阿丽遂于今年4月份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因撤诉前的案件由我承办,我对这个案件的案情有点印象。”刘玉龙告诉记者,在翻阅案卷时发现阿丽提交的起诉状与证据材料跟第一次起诉时差不多,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协商的意愿后,便组织两人到法庭面对面调解。
分别多日再次见面的两人仍旧争执不休,分别诉说着自己在这段感情中的付出和失望。“天天吵架,日子过够了,不可能了,我的态度就是离。”阿丽一度情绪失控。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刘玉龙将两人暂时分开,开始“背对背”地调解沟通,逐一倾听两人的真实想法。经过交流,了解到两人离婚的态度都很坚决,但在子女抚养上存在争议。
阿丽与阿明6岁的儿子正上小学。作为母亲,阿丽想要儿子的抚养权,阿明则认为,阿丽的经济条件不好,不能给儿子最好的生活,坚决不同意。
以多年的办案经验,刘玉龙敏锐感受到两人虽无和好的可能,但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尖锐矛盾,便以双方曾经的感情基础为切入点,引导两人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理性考虑。
“我们从有利孩子的角度出发,让孩子随父亲生活。”刘玉龙介绍说,通过认真释法、耐心说理,两人最终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刘玉龙告诉记者,离婚案中孩子受的伤害最大,这种伤害往往是无形的。考虑到该案当事人的孩子正处于成长关键阶段,需要父母的正向情感投入和健康心理塑造。“我希望能够告知当事人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日常生活中要多重视孩子的情感需求,尽最大能力给予孩子完整的爱,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刘玉龙说。
法官制作特殊提示
刘玉龙作出调解书后,依据最高法院的工作意见,向阿丽和阿明告知并送达了一份包含7条内容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即使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此外,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向当事人发送提示全文与法律依据。
阿丽和阿明听取并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调解书,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将尽心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
采访中,刘玉龙根据过往审理的案件分析道,缺失父母的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严重时可能遭受侵害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一些典型案例中,女童因父母经常吵闹要离婚,离家出走,不幸遭到性侵;一些少年因父母离异,早早辍学,四处打工流浪,法律意识淡薄,实施盗窃、抢劫,触犯刑律。
刘玉龙表示,成年人之间的婚姻问题,应当在处理好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的前提下,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刘玉龙说,这起案件中,《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的送达有利于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