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崖州区民政局等单位,到崖州区水南村黄某某家中对其进行走访慰问、并核实救助金发放使用情况、征询适龄儿童教育方案等问题。
据了解,救助申请人黄某某系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于7月19日向三亚城郊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三亚城郊检察院经核查发现,黄某某是二级残疾人,其8岁女儿系多重残疾一级,且黄某某一家三口租房居住,系在册低保家庭,经济来源仅靠其丈夫打零工。对此,城郊检察院经讨论决定后向黄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在救助案办结后,为该案能确实达到精准救助、有效帮扶的目标,三亚城郊检察院及时向三亚市妇联、崖州区民政局发出联合救助意向及需要核实跟进的困难线索。
7月30日,三亚市妇联副主席欧颖、城郊检察院副检察长许樱、崖州区民政局局长张卫兴、水南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水南村村委会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到三亚市崖州区水南村黄某某家中对其进行走访慰问,并当面向黄某某丈夫及其堂姐核实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听取其丈夫对女儿教育方案的意见。
走访结束后,各单位对该家庭的具体情况商讨了具体的帮扶计划,三亚市妇联将对此家庭予以资金上的救助;民政部门将通过临时救助方式再次给予该家庭小额生活救助金,并计划对接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争取协调解决小孩的教育问题;水南村委会将密切跟进监督黄某某一家三口接收各类救助金的银行卡上的钱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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