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驾驶员经医院检查,除了脸部受伤之外,其他部位没有什么问题。”7月6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邦溪中队的负责人李达告诉法治时报记者,由于白沙法院法警救助及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三轮车驾驶员目前没有大碍。
执勤途中偶遇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7月4日一大早,白沙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郑耀玺、王巨博等4人,从东方市押解一名涉刑案被告人赶回白沙法院开庭。
8时20分左右,在途经225国道白沙邦溪镇草头村路口时,他们看到对向车道上有一辆小汽车,车头严重变形。在小汽车的后方,一辆三轮车车轮朝天,旁边还有一名男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我们当时认为可能是刚刚发生了交通事故。”郑耀玺说,当天他带班执行押解任务,看到这种情形后,赶紧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让另外2名法警看护好被告人后,与王巨博下车查看情况。
法警分工协作维护秩序实施救助
郑耀玺下车后,发现小汽车旁边有一名惊慌失措的女士,趴在地上的伤者满脸是血。
经初步了解,该女士是小汽车驾驶员,趴在地上的男子是三轮车驾驶员。
为及时救助受伤者,预防发生二次事故,郑耀玺先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汇报,在获得支持下,与王巨博分工协作,实施救助。
郑耀玺安抚三轮车司机的情绪,同时拨打110、120联系交警和医护人员。王巨博一边引导小轿车司机放置三脚架,一边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5分钟后,白沙交警赶到现场,郑耀玺向交警说明情况后继续执行押解任务,及时将被告人押解至法院。当天准时开庭。
“救民于危难是我们司法警察的责任。”白沙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说,白沙法院4名法警相互配合,既确保了押解工作的安全,又及时救助了受伤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的行为是法警司法为民的体现,诠释新时代法院干警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