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村的纠纷比往年同期少了许多,即使有纠纷,政府、法庭、司法所也会提前介入、联动联调,很好地把纠纷解决,不用再去法庭打官司了。”茂名高州市新垌镇中合村党支部书记黄柏全高兴地说。
中合村地处茂名高州市新垌镇北部,路途偏远,且人多地少,矛盾纠纷较多,村民之间言语争吵时有发生,黄柏全经常为此忙得焦头烂额。
自从“庭所共建”“府庭共建”机制开展以来,该村一件件“老小难”的烦心事顺利解决,黄柏全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
新垌法庭、司法所干警会同镇村干部在新垌镇中合村委会与村民释法说理。
联动机制成效初显
2023年11月,该村六户村民和其他两名帮工的村民,因在提供劳务时的受伤赔偿问题到村委会要求解决。在组织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黄柏全一时难以化解,经与驻村干部范钺庆沟通,联系新垌法庭、新垌镇司法所到场联合解纷。法庭、司法所、村委会紧紧围绕争议核心,通过专业释法解读以及耐心答疑,最终促成调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该宗涉多人的复杂纠纷被顺利化解让黄柏全尝到了甜头,在向法庭、司法所表达谢意的同时希望今后强化沟通、指导化解矛盾。
新垌法庭庭长张裕胜认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让纠纷止于诉前,无疑是最好的。但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必须要结合当地实际,用好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庭所共建”诉源治理新模式等品牌,凝聚合力,让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
一方面,张裕胜将前述纠纷的产生、矛盾根源、调处过程及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村委会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线,是实际解纷的最前沿阵地,建议府庭村联动实际解纷。随后镇党委政府安排挂点镇领导干部与法庭对接,下沉到村,强化互联互动、联合解纷。
另一方面,张裕胜与村干部座谈交流,引导村委会树立源头解纷的思想。纠纷发生后,群众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村委会,村委会如果重视不够,矛盾纠纷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最后兜兜转转来到乡镇,这时化解难度会比初期更大。因此村委会要发挥“庭所共建”、司法惠民服务点、“平安大走访”活动等基层治理品牌,利用村网格员、“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基层解纷力量,及时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新垌法庭、司法所干警会同镇村干部在新垌镇中合村委会组织村民调解。
据悉,今年来,新垌法庭接受中合村法律咨询23次,指导调解11次,现场调解5次,至今没有一起矛盾纠纷起诉到法院。
互联互动解纠纷
“我已经留出1.28米的道路,履行了协议书的义务,对方还来阻挠纯属‘胡搅蛮缠’。”“我们当初约定的是留出1.2米宽的道路(不含挡土墙),他现在说的1.28米中含有挡土墙的宽度,明显违反了约定,更何况挡土墙还存在安全问题,他要作质量担保。”
原来,中合村一村民在拆旧建新时,与邻居产生纠纷。2023年12月,双方在镇政府、村委会的调解下签订《协议书》,约定留1.2米宽的道路(不含挡土墙)通行。后来邻居发现建房村民留出的路不符合约定,遂投诉阻挠对方施工。2024年6月25日,两位村民吵到了村委会,双方你一言我一语,闹得不可开交。黄柏全联系了新垌法庭,法庭经过分析研判后启动联动机制,通知综治办、司法所组成联调小组到场调处。
新垌法庭法官助理郭威在村委会认真听了当事人陈述后,首先从情感上说“刚才得知你们双方都是叔伯兄弟,也是以后的邻居,说话做事不能说尽做绝,不然将来住得也会不舒服的!”接着,在场干部以及当事人现场勘察、测量界至数据,找准双方症结。最后,郭威从法律角度分析诉讼风险、诉求是否成立以及诉讼程序。联调小组语重心长的话,让双方的心结逐渐解开。
新垌法庭、司法所干警在新垌镇中合下坑村勘察现场。
“对方已经留出1.28米路,虽然部分由挡土墙构成,但我也不是非要他拆开重建,主要是考虑到安全问题。”
“对方的担心也不无道理,挡土墙积水后确实有安全隐患。”建房村民回应。
通过两人的对话,联调小组敏锐找到双方心态变化,于是继续通过“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最后促成双方放下隔阂,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建房村民同意加宽12厘米挡土墙并提供质量担保;双方不再互相追究因纠纷产生的损失。
至此,该纠纷在村委会得以快速顺利解决。这得益于法庭与镇政府、村委会加强沟通协调,充分整合基层解纷资源,通过综治吹哨、部门报到,实现联动,从而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