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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醉驾处罚新规实施以来,起诉醉驾人数大幅下降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自2023年底,“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今年1月至6月:

  ●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同比下降38.7%,达到2021年以来同期最低;

  ●醉驾犯罪占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22年的31.9%下降至15.6%。

  ●统一司法标准,检察机关对危险驾驶罪决定起诉14.3万人,同比下降12.2%;

  ●对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近2万人。

  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醉驾处罚新规,统一了全国醉驾执法司法标准,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醉驾治理体系。检察机关积极做好“新规”适用,严把证据关,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坚持依法惩处。

  如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面对醉驾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证的情况,自行调取犯罪嫌疑人在饭店消费的账单及消费记录,复核相关证人,并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调取涉案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现场视频监控等电子证据,起诉后法院采纳检察院指控意见。

  与此同时,公检法部门构建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格局,针对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广的情况,部分地区创新推动刑事简案快结“一站式”诉讼治理中心建设,提升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办理的近半数危险驾驶案件在7日内办结。

  检察机关与公安、司法部门积极推动构建醉驾治理防控体系,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无缝对接,探索柔性惩戒模式,将自愿参加公益服务作为适用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处理的考量因素。

  全国多地建立对被不起诉人适用文明交通引导社会服务和社区公益服务制度,以案促治,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zfyw/content/post_165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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