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9日发布民事执行法律监督类案情况,加强司法拍卖房屋活动风险提示,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强化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促进司法拍卖房屋规范执行。
司法拍卖房屋作为财产处置变现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检察办案发现,当前个别司法拍卖房屋活动存在竞买人恶意串通、低价竞买破坏司法拍卖秩序,被执行人虚构租赁关系妨碍拍卖以逃避债务,税费数额不明确易引发争议,涉案房屋腾退难影响买受人使用等“雷区”,需要高度警惕并提前做好防范。
近年来,有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阻碍执行,利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倒签合同、混合打款、虚假诉讼等手段,捏造虚假租赁关系,约定较长的租赁期限并提前收取租金,阻碍房屋拍卖的正常进行。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拍卖房产存在“租赁期限10年以上”“租金一次性支付”等异常情形。检察机关查明,被执行人娄某与涉案房屋承租人恶意串通,通过签订虚假租赁协议、伪造租金支付流水等方式,捏造租赁关系,且娄某借用案外人名义参与竞拍,企图继续控制使用涉案房屋。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并向公安机关移送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房屋被依法处置。
结合监督办案,检察机关提示:参与竞买司法拍卖房屋时,应事先了解相关流程和手续,详读公示信息,全面知悉房屋存在的各类风险,在理性预算、知悉风险、了解规则的前提下参加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