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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公安部拉清单!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8月7日,记者注意到,国务院台办网站新增了“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公安部政府网站也新增了“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

  在国台办网站点开页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页面顶部“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大标题。大标题字体进行了加大加粗处理,其中“台独”两字为绿色,其余字体为黑色,“台独”两字还做了特殊处理以示震慑。大标题后的背景则是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法庭。

  

  国台办政府网站新增的“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页面。

  在大标题下方,依次列出五个版块:“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有关表态”“法律文件”“举报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线索和罪行”“举报犯罪严重的新‘台独’顽固分子”。

  “清单在列的‘台独’顽固分子”版块内,逐一列出了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名单。网页下方正中还公布了线索举报邮箱jubao@suremail.cn。

  

  公安部政府网站新增的“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栏页面。

  国台办、公安部政府网站这一引人注目的变化,表明大陆方面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高度重视,再次向“台独”顽固分子敲响警钟。新增专栏页面上方明显位置逐一列出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名单,既是震慑,也再次表明惩治“台独”顽固分子针对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并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意见》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规定相关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积极参加”等的认定标准。《意见》还明确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shjj/content/post_165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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