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成为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大湾区法治建设的生动写照。在7月9日举办的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来自港澳法律界的嘉宾就大湾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继续加强三地法律服务融合发展,以“小切口”撬动涉外法治工作新突破,亟须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共识聚合力。
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有效推动落实大湾区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省司法厅通过一系列“组合拳”,粤港澳大湾区法治领域联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呈现明显加快态势。
近日,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市举行,会议围绕“推进粤港合作高质量发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其间,粤港双方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
多项合作协议中,包括广东省司法厅与香港律政司签署的《广东省司法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交流合作安排》(以下简称《合作安排》)。《合作安排》提出,要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落实、大湾区商事仲裁制度规则联通、粤港律师业协同发展以及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交流互鉴等。
《合作安排》的签署是大湾区在法治领域尤其法律服务业方面加快联通的新成果。此前,作为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法治领域的创新实践,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已取得成效并持续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已连续举办了4年。
“自执业考试试点开展以来,已有超过470名港澳律师通过考试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并在广交会、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中参与驻场法律服务。”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日前举行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九周年建设成果新闻发布会,评选出15个2023年度最佳制度创新案例,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全国首创港澳律师执业孵化站”上榜。据悉,南沙区通过构建港澳律师人才培养创新机制,已成功“孵化”19名大湾区律师。
7月19日,中山市涉外法律服务周启动。活动期间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包括中山市司法局与深圳大学签署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框架协议》,香港中律协、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和中山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的《涉外法律服务融合创新发展合作协议》等。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司法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继续与港澳协同,聚力推进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