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2日在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进一步放开放宽迁移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对今后5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
“要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更顺畅、更便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就业或居住年限原则上为半年,同时不得附加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额外限制条件。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目前有的就业或居住年限要求还比较高,要进一步降低年限门槛。对于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有条件的城市要探索取消积分落户年度名额限制。
据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实施以来,公安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各地不断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中小城市落户门槛基本取消,成都、东莞、合肥等一批大城市进一步放开放宽迁移限制,越来越多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超过4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