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兵团优秀平安团场(街道)、优秀平安连队(社区)复验、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经各团场(街道)、连队(社区)自主申报、师市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推荐、兵团维稳平安办审核、兵团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一、对2023年度复验合格的34个优秀平安团场(街道)、98个优秀平安连队(社区)保留称号。
二、对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复验不合格的3个团场予以摘牌,取消“兵团优秀平安团场”称号;对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复验不合格的2个连队(社区)予以摘牌,取消“兵团优秀平安连队(社区)”称号。
三、对2023年度复验不合格的4个团场、5个连队(社区)予以摘牌,限期一年整改,纳入2024年度复验范围。
四、对30个团场授予2023年度优秀平安团场(街道)称号;对100个连队(社区)授予2023年度优秀平安连队(社区)称号。
现对以上复验、创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兵团维稳平安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举报电话:0991-2899021
附件:兵团优秀平安团场(街道)、优秀平安连队(社区)复验、创建名单
兵团维稳平安办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