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安排的新《条例》解读课程,让我对其中明责、明效、明戒、明严的内涵要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红线’和‘底线’所在,在以后工作中,我将切实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身免疫能力。”近日,东至县第二十二期乡科级干部进修班暨新任职乡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学员张铮,在小组讨论会上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交流研讨。
党纪学习教育以来,东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阵地”和“熔炉”作用,围绕学习新《条例》,把纪法知识融入党员干部培训中,采取课堂讲授、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现场体验、集中研讨等方式,推动学员真学实学、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已在3期主体班次设置相关课程11节,覆盖培训乡科级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等群体138名。
坚持创新纪律教育形式,才能“走新”又“走心”。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抓好以案促学,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创新方式方法学,不折不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一贯到底。
“党纪学习受教育,广大党员倍珍惜。夜空抬头望北斗,党的纪律是戒尺……”今年7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官港民歌”传承人、78岁的老党员施铁君,将学习新《条例》与当地非遗文化有机结合,创作官港民歌《党的纪律是戒尺》,并在当地巡回展演,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激发党员、干部的学纪热潮。
同时,该县还充分利用东至党性教育馆(东至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东至家风家训展览馆等县内廉政场馆,深入发掘弘扬红色革命文化、周氏家风等宝贵财富,把积淀的红色基因、清廉家风融入对《条例》的解读和沉浸式现场教学内容,不断淬炼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持廉守正。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已累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2处场馆61批次1280余人次。
“纪律教育必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探索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不断提升纪律教育穿透力、感染力,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中有戒、言行合规。”(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