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期反馈的问题,目前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整改工作进展如何?”
“我们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河长清河’与河湖‘清四乱’形成常态,大盈江、盏达河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国控断面水质和县城集中式水源水质100%达标,荣获省级美丽河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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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纪委监委通过明察暗访、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一线就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这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压实责任守护绿水青山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盈江县纪委监委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之大者”,紧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有力推进以“山清水秀”政治生态守护“绿水青山”自然生态。
该县紧盯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治监督,采取“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模式,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方面,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职能部门制度执行、履职尽责、政策落实、服务群众、纪律作风等方面加强监督,及早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另一方面,运用“室组地”“室组地巡”“组组”联动监督优势,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各责任单位,并适时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以督促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此外,精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追责倒逼履职尽责。
“我们将把贯彻落实‘两山论’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环保领域监测、审批、执法等关键环节,督促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漪)